第3376章 私生饭3
还成了一个残废人,而那个人只是几年呆在牢里,几年之后出来又是一条好汉了。
或许出来之后还会跟她纠缠。
委托者不想自己的眼睛瞎了,同时也想要摆脱这个恐怖的私生饭。
这个私生饭大约是最恐怖的。
委托者是要挽回自己的事业,并且摆脱这个恐怖的私生饭。
又是现代社会,就算犯罪了也有法律,作为公众人物,如果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,到时候曝光了,那将被口水淹死,事业同样也到头了。
但是仅仅是几年的牢狱之灾,又不可能判无期徒刑,所以,即便是坐牢了,委托者也觉得自己可能根本就摆脱不了这个私生饭。
他们之间已经不是普通的偶像和粉丝了。
接收完了剧情,宁舒睁开了眼睛,对助理说要喝水。
助理立刻拿出了纯净水。
接下来他们要拍广告,这个广告是一个果汁的广告。
接了这个广告,以后宁舒想要喝果汁就只能喝这个牌子的果汁了,私底下不管是怎样,但是公众场合如果要喝果汁就喝这个。
毕竟给了那么多钱让她拍广告,作为一个合格的代言人,这些都是应该做的。
像委托者接了不少广告,洗发水护肤品之类的,这些东西商家都会送她一些使用。
委托者用洗发水都不用自己买,简直棒棒哒啊。
宁舒喝了口水,用精神力扫描一下周围的情况。
现在路有点堵,正是早上上班高峰期,车速很慢,车子跟乌龟一样,有些动不了。
宁舒的精神力一扫出去,周围的情况就看到清清楚楚的,果然有一辆面包车跟着这辆车,而且距离还很近。
司机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,说是男人其实应该算是一个男孩子吧,长得挺白白净净的,斯斯文文的,可是谁会想到这个人是一个狂热的私生饭呢。
而且追星的不是什么球星呀之类的,居然是女明星。
男人看女人嘛,就是欣赏,不会花费太多的时间在女明星的身上。
一般私生饭女孩子居多,毕竟看脸的时代,女人也有了消费能力也是很疯狂的,女孩子的追星比较疯狂。
但是男人疯狂起来也是很吓人的,比如这个男人,就相当地吓人。
他不是将委托者看成一个偶像,而是把她当成了化身,完美的化身,委托者一旦做出了什么他不喜欢或者不能忍受的事情,就会有过激的行为。
毕竟有些追星族,偶像要结婚了都要自杀。
理智的粉丝很难得的,偶像他们疼,偶像的幸福他们守护,偶像有对象了,好吧,含泪祝福,你一定要幸福呀。
她是要去拍广告,这个人也跟着吗?
简直了。
宁舒觉得这个男人肯定是受到了什么重创,才会寄托在一个女明星身上,这样的情感真的太强烈了。
强烈到伤害了别人。
拥有这样的粉丝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了。
一粉顶十黑果然是这样。
粉到深处自然黑。
宁舒收回了精神力,她该怎么解决了这个私生饭。
因为他委托者失去了一切,如跗骨之蛆一样,怎么都摆脱不了。
影子一样,有谁能够摆脱影子的。
这个男人已经变成了委托者影子,摆脱不了的东西。
该怎么解决呢?
最稳妥的方式是让这个人从这个世界消失,让一个消失最稳妥的方式就让他死,灵魂进入了轮回世界。
都不在一个世界了,还怎么纠缠,从此就摆脱了。
但是这是一个法治社会,如果她动手了,总归是有痕迹的,用精神力直接将他变成一个傻子?
亦或者使用精神力直接将这丫出车祸,断了双腿还是瞎眼了。
当自己的生活都一团乱糟糟的时候,甚至都不能自理的时候,肯定就没有闲心去关心别人的生活。
偶像再好又怎样,当自己的生存得不到保证的时候,就没有心情了。
这个男人就是一个宅男,平时宅在家里不出门,混二次元的,一台电脑一部手机就是生活的全部。
这个男人家里贴满了羽馨的照片,警察走进他的房间,四面墙壁上全都是一根人的照片和海报。
还有各种广告的海报。
家里的东西尽量都用委托者代言的东西。
这份偏执还真有点吓人呢。
郭向因为故意伤人,还致人伤残了,但是法庭上,他不觉得自己做错了,既然这份信仰是错的,那么他就要亲自打破这份信仰。
我去,这样的粉丝就问你怕不怕?
宁舒觉得挺害怕的,一个人无孔不入地入侵你的生活,你将没有一点私人空间而言,知道你的喜好,甚至比你自己都清楚生理期。
关键是对方都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?
信仰?
信仰个屁呀,脑洞这么大补一补,人家明星就是一份工作,不是当什么圣母玛利亚让人惊叹崇拜。
说起来混娱乐圈也是这么危险呢,明星想要红,但是红起来的诸多问题也是头疼。
普通的粉丝还好,这种私生饭非常让人害怕。
放在任何人身上,就算是普通人身上,被这样一个人跟踪监控都感觉害怕。
有刁民要害朕呀。
可是如果这么直接解决了,来这个世界半天不到时间就完了,估计委托者都傻眼了,给的灵魂之力也不多吧。
相当于雇凶杀人吧。
还是尽量用其他的办法,在不杀人的青提尽量解决问题。
才来到这个世界,想熟悉一下,先不管这个人,现在郭向只是未遂偷拍,还没有发展到后面翻墙入室的地步。
当然宁舒也不会让他发展到这一步。
搬家也是需要钱的好吗?
搬来搬去的也麻烦。
慢悠悠道了通告的地点,接下来就是拍广告了。
拍广告说难也简单,需要突出商品,宁舒还没有拍过广告呢,跃跃欲试。
看来拍我的盛世美艳。
宁舒开始看剧本,需要记住广告词,广告词要朗朗上口非常好记且有节奏感,这样才能给人印象深刻。
不怕俗,就怕不震耳欲聋。
不振聋发聩怎么让人记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