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九十九章 家乡

  次日清晨,联邦修炼重镇浮戈城,铁锈湖废弃法宝处理中心。

  这里也是李耀从小长大的法宝坟墓。

  在他离开的三年里,依旧有无数垃圾虫依靠回收废弃法宝为生。

  尽管天才刚刚亮,已经有无数垃圾虫拼命爬上摇摇欲坠的垃圾山,忍着熏人的恶臭,寻找每一件可以回收利用的法宝。

  法宝坟墓东侧,两队人马正在对峙。

  每一队都有三五十人,不少人手中攥着布满钢钉的铁管,更多人则挥舞着寒光闪闪的利刃。

  领头两个,一人身材瘦小,有些伛偻,皮肤黄褐色,三角眼中绽放出奸诈残忍的光芒,就像是一头饥肠辘辘的荒原狼。

  另一人却是虎背熊腰,身形壮硕,肌肉发达得将衣衫撕成一缕缕,双目发红,如同一头狂怒的巨熊。

  “肥龙,大家都是在法宝坟墓里混饭吃的,争抢归争抢,下手用不着这么狠吧?只不过是为了一台废弃的飞梭车,就把我两个兄弟打成重伤,真以为我‘野狼’年纪大了,开始吃斋念佛了不成!”

  三角眼汉子倒扣着一柄匕首,阴测测道。

  “野狼,别以为我不知道,上个星期我手下三个兄弟正在回收法宝时,垃圾山忽然崩塌,总共压断了四条腿,这可都是你干的好事!”

  肥龙四肢发达,却不是头脑简单的莽汉,桀桀怪笑,恶狠狠道。

  野狼和肥龙,分别代表着法宝坟墓中势力最大的两股垃圾虫团伙,随着规模越来越大,各种摩擦不断出现,双方的火并已是不可避免。

  眼看气氛越来越紧张,只要一点火星就能引爆。

  有人已经不动声色地用布条缠紧手腕,以免厮杀中染血打滑,还有人准备好了兴奋药剂。准备在战斗中进行注射。

  天空中忽然传来一声锐利无比的尖啸,犹如流星裂空而至,又像是一头铺天盖地的大鸟俯冲下来!

  所有人都被这声尖啸吓得缩起了脖子,只觉大地都在震动。

  四周的垃圾山上更是“哗啦哗啦”滚落无数法宝残片。

  肥龙和野狼两人同时色变。根本无法约束手下,再刺耳的咆哮声也被空气的爆鸣完全遮掩。

  每一名垃圾虫都目瞪口呆地盯着天空,犹如中了定身符咒。

  一台通体浑圆如玉,散发着淡银色流光,一看就奢华到极点的飞梭车从法宝坟墓上空掠过。

  看上去。这台豪华飞梭车的目的地就在附近,已经开始进入减速降落状态,一圈圈的灵能波动犹如在空气中泛起的涟漪,扩散出一圈又一圈的银色光环,不断扩大,稀薄,最后化作萤火虫一般的万千光点,消失在空气中。

  “这是……”

  身为垃圾虫,肥龙和野狼这些人就算没有乘坐过真正的豪华飞梭车,至少也在各种杂志和网络上见到过。对于奢华法宝的识别力是很强的。

  但就连见多识广的垃圾虫野狼,也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飞梭车,美到惊心动魄,简直不像是天元界的产物。

  “铁锈湖附近,除了法宝坟墓之外,就是贫民窟和廉租房小区,为什么会有这么高档的飞梭车,降落在这里?”

  “太夸张了吧!我曾经看过浮戈城的市长,还有城中各大宗派的宗主出行,乘坐的飞梭车也没有这么豪华!”https://

  “这飞梭车上究竟是谁?到这里来干什么?”

  一个他们无法想象的大人物出现在这里。肯定不是什么好事,这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垃圾虫对于危险最为敏感。

  肥龙和野狼对视一眼,把即将发生的血战抛在脑后。

  “快看,这台豪华飞梭车。降落在‘朝阳新村’了!”

  “朝阳新村?那车上的人,岂不是——秃鹫李耀!”

  所有人都变了脸色。

  朝阳新村是浮戈城里最便宜而乏人问津的廉租房小区之一,即便他们这些垃圾虫,只要稍微有两个钱,也不愿意住在那里,自从建成几十年以来。从未走出过什么大人物。

  直到三年之前,却是从这里走出了一名叱咤风云的大人物,秃鹫李耀!

  以法宝坟墓中孤儿出身,却能在二十五岁之前成为筑基修士,在星耀联邦五百年的历史上,亦是屈指可数的传奇!

  前几年在浮戈城里名噪一时的妖刀彭海,和秃鹫李耀一比,又不算什么了!

  天元界修炼艰难,一名筑基修士,足够担任大学老师、宗派长老、军方的战团首领,在这些小小的垃圾虫眼中,那就是云端上的超级大人物!

  “秃鹫李耀可真是发达了,这么豪华的飞梭车,只怕抠下一小块皮,都足够买下整座法宝坟墓!”

  “想当年,我还和他动过手呢,想想真是后怕,我竟然和筑基修士打过架!”

  “我还被他踢中过一脚呢,啧啧啧啧,被筑基修士踢中一脚,这辈子都值了!”

  肥龙和野狼这些垃圾虫,和李耀的关系可远远算不上融洽,虽然人家现在是高高在上的修真者,未必会和他们一般见识,但如果他们继续大打出手,闹出什么乱子,谁知道会不会令李耀回忆起什么不愉快的往事?

  肥龙和野狼对视一眼,怀着无比的嫉妒和感慨,带着自己的人马,无声无息地散了开去。

  不知为什么,看到昔日里和自己一样在垃圾堆里翻检废弃法宝的秃鹫李耀,如今却成为高高在上的修真者,驾驭如此奢华的飞梭车,他们顿时,连打斗的心情都没有了。

  人和人的命运,就是如此不同啊!

  朝阳新村。

  李耀明明可以将秘星会借来的飞梭车停在半空中,从窗户里直接飞进房间。

  他还是选择了在地面上降落,从阴暗潮湿的楼梯间里慢慢走进去。

  距离至远星之行,还有四天时间。

  一万光年的远征,危险性远远比普通的秘星探险更高百倍。

  而第一批参与的三十名星巡者,不是各大家族、宗派的核心子弟,就是修真高手的子嗣,自有不少盘根错节的关系要处理。

  因此,最后几天,秘星会并没有安排修炼任务,而是让大家各自回家,和亲朋好友,最后团聚,告别。

  李耀虽然没什么家人,但浮戈城毕竟是他生长的地方,还是有不少牵挂在这里。

  原本也没觉得家乡有多么可贵,可是一想到自己即将穿越星海,前往一万光年之外,不知为何,突然生出了回浮戈城看一看的冲动。

  刚才他故意降低高度,从法宝坟墓上空缓缓掠过,就是为了再看一眼这片自己长大的地方。

  尽管那段生活充满了艰难困苦和刀光剑影,但此刻回想起来,浮出脑域的更多却是温暖和闪光。

  朝阳新村,楼道上斑斑驳驳的墙壁,还有五彩斑斓的涂鸦,瞬间又勾起了他的回忆。

  “整整三年没有回来,就算上一次回到浮戈城,也是和彭海师兄会面之后就匆匆离开,并没有回来这里。”

  “现在一看,这里的一切,都和离开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。”

  “只是,我却变了!”

  “从一条在法宝坟墓的污水和垃圾山上苦苦挣扎的小小垃圾虫,变成了筑基中阶修真者,即将去一万光年之外,为了联邦和自己而战!”

  李耀走到家门口。

  锈迹斑斑的铁门,被蛛网封得严严实实,锁孔也被铁锈堵死。

  李耀深吸一口气,轻轻按住锁眼,用灵能震开锁芯,推门进去。

  大部分老爹留给他的珍贵资料,几年前就打包运到了大荒战院去。

  但是还有很多法宝残片,依旧在角落里堆积如山。

  还有从天花板上垂挂下来,摇摇晃晃的各种古董晶脑,被穿堂风吹拂,互相碰撞,发出“叮叮当当”如风铃般的声响。

  这里靠近法宝坟墓,租金很便宜,却也很少有人会来租住,李耀考上大学之后,依旧保留了这一处房子,也算是有一个家。

  他在前往大荒战院的路上,觉醒灵根,成为修真者,消息传回浮戈城之后,满城皆惊,法宝坟墓里原本不乏鸡鸣狗盗之辈,但知道这里是一名修真者的住所,哪怕吃了熊心豹子胆,也不敢打李耀的主意。

  因此,三年下来,除了房间里到处都覆盖着一层厚实的灰尘之外,没有半点儿变化。

  李耀的目光,从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划过,有些惊讶地发现,房间比他记忆中要狭小很多,简直是两个鸽子笼。

  可是在记忆中,这却是他的整片天地,曾经留下过无数美好的回忆。

  李耀脑海中,一副副熟悉的画面如走马灯一般掠过。

  老爹曾经在这里,教会他如何维修法宝,也向他的小脑袋瓜子里,灌输进去各种稀奇古怪的知识。

  从一开始无比抗拒,到最后能把一艘晶石战舰的维修手册看得津津有味,这两间陋室,实在留下了太多,成长的痕迹。

  微微叹了口气,原本想将所有东西都纳入乾坤戒中,再一想,还是保持原状,只是从所有古董晶脑中,挑选了一台一百二十四年前“蓝焰门”炼制的“鬼火四型”晶脑。

  这具晶脑的性能一般,外形却非常奇特,被塑造成了一个骷髅头的形状,很有收藏价值。

  李耀将它扫入乾坤戒中,也算是留个纪念。

  轻轻关上房门,从窗口一跃而出,豪华飞梭车已经在外面等候。

  李耀向浮戈城市区,风驰电掣而去!(未完待续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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